選單
相簿

公告訊息

彰化縣政府府「彰化建縣三百年,與廉同行藝起來」推動廉潔校園~

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政風處111年1月18日案陳旨揭計畫辦理。 二、本縣建縣即將邁入300年,為傳遞彰化永續聖火,深化學子 品格教育,本府爰推動旨揭計畫,並架設「彰化建縣三百 年,與廉同行藝起來」主題網站(下稱主題網站),茲就計 畫摘要如下: (一)藝文校園活動: 1、本府政風處將自辦「作文」、「書法」、「劇本」、 「繪畫」、「四格漫畫」五項競賽,競賽項目說明、 競賽組別及題目建議,請詳參旨揭計畫第2-3頁。 2、競賽方式及流程如下: (1)校園方面: 甲、縣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(以下簡稱縣轄國中小學)得自主擇一項或多項競賽項目,先行辦理校 內競賽。 乙、校內競賽獲獎者之作品前3名,請於111年5月10 日前將作品繳交至各校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政風 室,並填寫「報名表及授權書」(如附件2)報名 本次縣級競賽。 丙、獎勵方式:各組榮獲前三名及佳作者之獎勵如 下,並核予指導教師獎狀乙紙: (甲)第1名:禮券新臺幣(下同)3,000元及獎狀乙 張。 (乙)第2名:2,000元及獎狀乙張。 (丙)第3名:1,000元及獎狀乙張。 (丁)佳作2名:500元及獎狀乙張。 (2)協助單位:請縣轄各鄉鎮市公所政風室填列「公所 彙整作品一覽表」並於111年5月31前連同各校報名 作品函報本府政風處(如附件3)。 (3)本府方面: 甲、本府收件完畢後,將召集學者、專家針對作品進 行評比,分別選出各競賽組別前3名及佳作2名 (如無入選作品獎項得從缺)。 乙、得獎人員將於本府公開場合表揚,得獎作品將於 縣內各公所等適當場所巡迴展出,並視情形編輯成冊丙、各校辦理校園藝文競賽相關活動執行成果,將提 供本府教育處納入推動品格教育成果。(二)廉潔校園活動: 1、請縣轄國中小學依教學所需,納入「廉潔教育」相關 教材(相關教材建議業已放置於主題網站),向學童 宣導「廉潔」、「誠信」等相關理念;各校亦可自行 邀請外部人員(如法官、律師、政風人員等)就廉政品 格相關議題進行宣導。 2、各校之宣導情形,請填列旨揭計畫之附表,於111年5 月20日前將附表統計情形(連同藝文校園、誠信校園辦 理情形)之電子檔寄送至各校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政風 室,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政風室請於111年5月31日前將 各校宣導成果上傳至主題網站。 3、各校辦理廉潔教育宣導場次成果,依實際辦理情形核 予各校校長、辦理人員敘獎獎勵。 (三)誠信校園活動:本府預定於111年度上、下半年分別以 「校園營繕及採購人員」專案法紀宣導暨「破解圖利與 便民迷思」座談會、「誠信品格教育」論壇活動,屆時 將另函請縣轄學校教、職員與會,以提升採購人員專業 素養及促進各校間對於品格教育之交流。 三、本次計畫相關資訊業已放置於主題網站,請由「本府政風 處首頁—下方主題網站快速連結」進入,或可輸入網址進 入(https://www2.chcg.gov.tw/main/main_act/main.asp? act_id=469),參考相關資訊,並依規劃期程辦理。

公告訊息列表